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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「雲林縣太陽光電設施管理自治條例」,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7次定期會第24次會議決議三讀修正通過及報經濟部核定在案,並經本府111年3月2日府行法一字第1112905957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全文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2/3/3
發文日期:2022/3/2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112905957B號
主旨:制定「雲林縣太陽光電設施管理自治條例」,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7次定期會第24次會議決議三讀修正通過及報經濟部核定在案,並經本府111年3月2日府行法一字第1112905957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全文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2項規定、雲林縣議會107年7月11日雲議議建定7字第1070001405號函及經濟部111年2月14日經能字第11104600570號核定函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雲林縣議會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檔案科請協助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均含附件)
附件: